1、根据《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2013第3.4.18要求,当防护区间无耐火构件分隔且相领时,系统的设计流量应为计算防护区与相邻防护区内的喷头同时开放时的流量之和,并应取其中最大值。建议取消房间内的单向阀,管网重新布置。
2、部分保护区采用2套阀箱保护,由于系统是采用全淹没式设计的,当保护区发生火情时,2套阀箱也要同时启动。当紧急情况时,手动开启阀箱时无法准确判断需要开启的阀门,建议采用1套阀箱保护1个保护区。
3、根据图纸的设计说明,同时有36个K=2型开式喷头喷放,系统设计考虑5%的设计余量,系统设计流量为566L/min。经计算应为36×2×10×1.05=756 L/min。
4、安装阀箱的墙体中间为中空的,阀箱的厚度为240mm,阀箱无法固定,建议把阀箱改为明装。
5、施工图纸要求系统的最小喷雾强度为2.0L/min.m2(当喷头安装高度>3m且<5m时),由于保护区内有梁柱的影响,喷头的实际安装高度小于3m,根据《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2013第3.4.4要求,当喷头的安装高度小于3m时,系统的最小喷雾强度为1.0L/min.m2。建议根据喷雾强度的变化重新设计泵组的流量。
6、由于喷头的安装高度与设计高度有变化,施工图纸建议由中标厂家根据《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2013进行深化设计,设计院进行审核确认。